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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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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
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警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全区公安警务工作。
(二) 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拟定对策,为管理区党委、管委会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重要信息,提出预防、打击犯罪和政治社会治安的建议。
(三)负责全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纪律检查工作和警务督查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民警警衔管理以及工作福利、宣传教育、奖罚考核和优抚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管理民警。
(四)负责防范、制止和侦查辖区内的违法犯罪活动和各类治安案件的查处及处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事故和骚乱。负责全区禁毒和缉毒工作。
(五)负责查处全区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
(六)负责全区户政管理,依法对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辖区内居留、旅行等相关事务进行管理。
(七)指导和监督全区全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八)负责全区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全区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等建设。
(九)负责全区公安机关警务后勤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
(十)协助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协助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管。
(十一)负责全区保安机构和保安从严人员的监管工作。
(十二)与永州市森林公安局金洞分局共同负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指挥民用火灾和森林资源保护和涉林案件查处,负责打击破获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林业资源安全。
(十三)承办管理区管理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跃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