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43/2023-01055 |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待评估 | 文号 : |
关于推出便利境外中国公民办理业务6项政策措施的通知
关于推出便利境外中国公民办理业务6项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深入推进公安机关便民利企改革,便利境外中国公民办理身份证、驾驶证等业务,公安部研究决定,自2023年2月10日起推行便利境外中国公民办理业务6项政策措施。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便利延期换领驾驶证。境外中国公民因故无法回国(入境)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可以委托国(境)内人员凭身份证明、委托书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延期办理,本人不需要回国(入境)。对无法提交身份证明、委托书原件的,可凭复印件或者影像打印件办理延期业务。
二、便利回国换领驾驶证。境外中国公民因故无法于2023年底前回国(入境),导致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的,可以在回国(入境)后6个月内补办手续,恢复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