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43/2020-0026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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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警利剑】老赖借贷不还 贷款用于高利转贷被刑拘
6月5日,英皇娱乐经侦支队在永州农商银行帮扶工作中,发现一男子吕某林存在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银行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涉嫌高利转贷罪,依法对其涉嫌犯罪行为立案侦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吕某林于2015年2月12日在永州农商银行借贷370万元,贷款于2019年8月9日到期,该笔贷款到期后,吕某林于2019年陆续归还本息100多万元,后称自己再无资金来源还贷,剩余本息于2019年12月25日后再未归还。至2020年5月21日止,其共欠贷款本金2563178元,利息453393元。其借贷款中100万元被吕某高利转贷至某投资公司,收取每月两分至一分不等利息,2015年至2019年以来非法获利几十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吕某林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英皇娱乐提醒:《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高利转贷罪,是指个人或单位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后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数额较大的行为。公民在进行金融借款或民间借贷时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为了追求所谓的高额利润逾越法律和道德红线,不仅会有血本无归的经济风险,还会有身陷囹圄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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