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43/2025-01533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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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永州公安
与农商银行紧密协作
凭借快速反应与果断处置
成功阻断一起
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汇转
为群众挽回3万元损失
6月21日,江永县公安局夏层铺派出所接到江永农商银行夏层铺支行求助,称储户龙某秀名下银行卡收到3万元陌生人汇款,其到柜台取出后触发高风险预警。
接报后,夏层铺派出所民警迅速处警,前往龙某秀家中了解情况,并多次拨打其电话,却始终无人接听。民警转而通过其亲人微信语音联系上龙某秀,耐心向她宣传法律风险,明确告知其不得帮助陌生人取款转账。然而,当民警询问龙某秀具体位置时,她竟直接挂断电话。寻人无果后,夏层铺派出所立即向反诈中心值班民警汇报请求协助。
反诈中心接到通知后立即响应,启动警银合作机制,在各银行网点发布寻人公告,各个银行均积极响应。当日14时许,农村商业银行江永支行传来线索,龙某秀正准备将3万元现金存入陌生账户。反诈中心联合城关派出所迅速行动,将龙某秀传唤至城关派出所。
面对询问,龙某秀编造谎言企图蒙混过关,民警随即与转账受害人揭某取得联系,确认该笔款项正是其被诈骗资金。在确凿证据面前,龙某秀最终如实供述违法事实。
经查,违法人员龙某秀(女,46岁,夏层铺人),受微信网友蛊惑,轻信 “不用花钱就可以赚钱” 的话术,使用自己名下银行卡为他人取现、存款,企图赚取500元 “辛苦费”。对方甚至为其编造对抗公安、银行审查的话术,并要求她严格保密。目前,受害人揭某已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6月22日,违法人员龙某秀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存在非法出借银行账户接收涉诈资金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被追回的3万元涉案资金也在依法办理返还手续。
永州公安郑重提醒
非法出借银行卡、电话卡的行为极有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必将受到法律严惩。请广大市民妥善保管个人银行卡、电话卡等重要信息,切勿因贪图蝇头小利触碰法律红线,沦为违法犯罪 “帮凶”。